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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金健康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解鎖日即上市流通日為 2017年 08月 28日。
2、公司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數量為 13,896,000 股,占公
司股本總額的 1.7269%。
3、本次申請解鎖的激勵對象人數為 81名。
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批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成就。根據公司 2015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現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第二個解鎖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事宜。具體情況如下:
台灣商標查詢 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簡述
1、公司於2015年8月1日分別召開瞭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及相關議題,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瞭獨立意見。
2、公司於2015年8月18日召開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瞭激勵計劃以
及《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董事會被授權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並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須的全部事宜。
3、根據公司201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於2015年8月25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瞭獨立意見,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確認辦法合法有效,確定的授權日符合相關規定。
4、2016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調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數量的議案》,經此次調整後,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為400萬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瞭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同意上述調整。
公司董事會認為《安徽桑樂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授予11名激勵對象400萬股限制性股票。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確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為2016年5月18日。
5、2016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並通過瞭《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董事會認為公司設定
的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
6、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並通過瞭《關於回購並註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股權的議案》,公司擬回購部分激勵對象所持有但尚未解鎖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156000股。
7、2017年 08月 15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並通過瞭《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董事會認為公司設定的
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
二、激勵計劃設定的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情況
(一)第二個解鎖期已到
根據《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第二各解鎖期為自授予日起滿 24 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止,解鎖數量為獲授限制性股票總數的 40%。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鎖條件成就說明
序號 解鎖條件 成就情況
一 樂金健康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發生前述情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形,滿足解鎖條件。
台中商標註冊申請 二
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為不適當人員;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4)公司董事會認定的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情形。
激勵對象未發生前述情形,滿足解鎖條件。
三
業績指標考核條件:
相比 2014 年,2016 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於
90%。
“凈利潤”指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
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
潤 為 67,990,774.69元,相比 2014 年度
增長 286.36%。綜上所述,公司達到瞭業績指標考核條件。
四
根據公司現有考核辦法,激勵對象上一年度個人績效考核達標。
2016 年度,81 名激勵對象績效考核均達標,滿足解鎖條件。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設定的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實際控制人馬紹琴承諾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獲授限制性股票而繼續鎖定其所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其餘 81 名激勵對象符合第二個解鎖期解鎖資格條件。根據 2015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同意公司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第二個解鎖期解鎖相關事宜。
董事會認為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相關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
三、本次解鎖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為 2017年 08月 28日。
2、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數量為 13,896,000 股,占公司股本總
額的 1.7269%。
3、實際控制人馬紹琴承諾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獲授
限制性股票而繼續鎖定其所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申請解鎖的激勵對象人數
為 81名。
4、各激勵對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鎖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單位:萬股
姓名 職務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
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數量剩餘未解鎖限制性股票數量實際可流通股份數量馬紹琴
董事、副總經理
460.00 0 460.00 0汪燕
董事、財務總監
460.00 184.00 92.00 0
註 1
趙世文 董事 100.00 40.00 20.00 0
註 2
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業務(技術)骨幹(79
人)
2914.00 1165.60 582.80 582.80
合計(81人) 3934.00 1389.60 1154.80 582.80
註 1:汪燕女士 2016年 12月 31日持有樂金健康股票總量為 460萬股,根
據相關規定,本年度可轉讓股份數上限為 115萬股,目前汪燕女士持有流通股
115萬股,高管鎖定股 69萬股,限制性股票 276萬股,本次解鎖後持有股份結
構為流通股 115萬股,高管鎖定股 253萬股,限制性股票 92萬股,因此本次實際可上市流通股為 0股。
註 2:趙世文先生 2016年 12月 31日持有樂金健康股票總量為 118萬股,根據相關規定,本年度可轉讓股份數上限為 29.50萬股,目前趙世文先生持有流通股 29.50萬股,高管鎖定股 28.50萬股,限制性股票 60萬股,本次解鎖後持有股份結構為流通股 29.50萬股,高管鎖定股 68.50萬股,限制性股票 20萬股,因此本次實際可上市流通股為 0股。
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次解鎖期為自授予日起滿 24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止,解鎖數量為獲授限制性股票總數的 40%,因此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數量為 1389.6萬股。
按照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的相關規定要求,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後,激勵對象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汪燕、趙世文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 25%為實際可上市流通股份。
四、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2、限售股份明細表。
特此公告。
安徽樂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 08月 24日
台灣申請商標
責任編輯:cnfol00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解鎖日即上市流通日為 2017年 08月 28日。
2、公司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數量為 13,896,000 股,占公
司股本總額的 1.7269%。
3、本次申請解鎖的激勵對象人數為 81名。
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批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成就。根據公司 2015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現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第二個解鎖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事宜。具體情況如下:
台灣商標查詢 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簡述
1、公司於2015年8月1日分別召開瞭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及相關議題,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瞭獨立意見。
2、公司於2015年8月18日召開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瞭激勵計劃以
及《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董事會被授權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並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須的全部事宜。
3、根據公司201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於2015年8月25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瞭獨立意見,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確認辦法合法有效,確定的授權日符合相關規定。
4、2016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調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數量的議案》,經此次調整後,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為400萬股。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瞭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同意上述調整。
公司董事會認為《安徽桑樂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授予11名激勵對象400萬股限制性股票。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確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為2016年5月18日。
5、2016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並通過瞭《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董事會認為公司設定
的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
6、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並通過瞭《關於回購並註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股權的議案》,公司擬回購部分激勵對象所持有但尚未解鎖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156000股。
7、2017年 08月 15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並通過瞭《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董事會認為公司設定的
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
二、激勵計劃設定的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情況
(一)第二個解鎖期已到
根據《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第二各解鎖期為自授予日起滿 24 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止,解鎖數量為獲授限制性股票總數的 40%。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鎖條件成就說明
序號 解鎖條件 成就情況
一 樂金健康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發生前述情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形,滿足解鎖條件。
台中商標註冊申請 二
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為不適當人員;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4)公司董事會認定的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情形。
激勵對象未發生前述情形,滿足解鎖條件。
三
業績指標考核條件:
相比 2014 年,2016 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於
90%。
“凈利潤”指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
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
潤 為 67,990,774.69元,相比 2014 年度
增長 286.36%。綜上所述,公司達到瞭業績指標考核條件。
四
根據公司現有考核辦法,激勵對象上一年度個人績效考核達標。
2016 年度,81 名激勵對象績效考核均達標,滿足解鎖條件。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設定的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實際控制人馬紹琴承諾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獲授限制性股票而繼續鎖定其所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其餘 81 名激勵對象符合第二個解鎖期解鎖資格條件。根據 2015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同意公司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第二個解鎖期解鎖相關事宜。
董事會認為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相關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
三、本次解鎖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為 2017年 08月 28日。
2、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數量為 13,896,000 股,占公司股本總
額的 1.7269%。
3、實際控制人馬紹琴承諾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獲授
限制性股票而繼續鎖定其所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申請解鎖的激勵對象人數
為 81名。
4、各激勵對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鎖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單位:萬股
姓名 職務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
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數量剩餘未解鎖限制性股票數量實際可流通股份數量馬紹琴
董事、副總經理
460.00 0 460.00 0汪燕
董事、財務總監
460.00 184.00 92.00 0
註 1
趙世文 董事 100.00 40.00 20.00 0
註 2
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業務(技術)骨幹(79
人)
2914.00 1165.60 582.80 582.80
合計(81人) 3934.00 1389.60 1154.80 582.80
註 1:汪燕女士 2016年 12月 31日持有樂金健康股票總量為 460萬股,根
據相關規定,本年度可轉讓股份數上限為 115萬股,目前汪燕女士持有流通股
115萬股,高管鎖定股 69萬股,限制性股票 276萬股,本次解鎖後持有股份結
構為流通股 115萬股,高管鎖定股 253萬股,限制性股票 92萬股,因此本次實際可上市流通股為 0股。
註 2:趙世文先生 2016年 12月 31日持有樂金健康股票總量為 118萬股,根據相關規定,本年度可轉讓股份數上限為 29.50萬股,目前趙世文先生持有流通股 29.50萬股,高管鎖定股 28.50萬股,限制性股票 60萬股,本次解鎖後持有股份結構為流通股 29.50萬股,高管鎖定股 68.50萬股,限制性股票 20萬股,因此本次實際可上市流通股為 0股。
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次解鎖期為自授予日起滿 24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止,解鎖數量為獲授限制性股票總數的 40%,因此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數量為 1389.6萬股。
按照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的相關規定要求,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後,激勵對象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汪燕、趙世文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 25%為實際可上市流通股份。
四、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2、限售股份明細表。
特此公告。
安徽樂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 08月 24日
台灣申請商標
責任編輯: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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